查爾斯·賀智 (Charles Hodge) 系統神學與其他作品

Hodge, Charles - Systematic Theology & works
0089_2.13.1. 基督的復活

2.13.1. 基督的復活

§ 1. 基督的復活

基督的復活不僅在聖經中得到斷言,更被宣稱為福音的根本真理。「若基督沒有復活,」使徒說,「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的信也是枉然」(林前 15:14)。「若基督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17 節)。我們可以確信地說,基督的復活是世界歷史中最重要、且證據最確鑿的事實。

(1.)舊約曾預言此事。(2.)基督親自預言了此事。(3.)這是一個易於驗證的事實。(4.)關於其真實發生,提供了充足、適切且頻繁重複的證據。(5.)見證基督在十字架受死後活著顯現的人,人數眾多、具備資格,且在各方面都值得信賴。(6.)他們信念的真誠,已由他們因作此見證所付出的犧牲(甚至包括生命)證明了。(7.)神與他們一同作見證(συνεπιμαρτυροῦντος τοῦ θεοῦ,來 2:4),以神蹟、奇事、各樣異能和聖靈的恩賜,證實了他們的見證。(8.)聖靈的見證延續至今,賜給所有神的真兒女,因為聖靈在人的心與良心中為真理作見證。(9.)基督復活的事實,自發生以來直到今日,一直透過每週第一日的宗教崇拜來紀念。(10.)福音所產生的果效,以及它對世界狀態所造成的改變,除了承認其死亡與隨後的復活為事實外,無法做出任何其他合理的解釋。基督教會就是祂的紀念碑,所有信徒都是祂的見證人。

基督復活的重要性源於:

  1. 祂所有的宣稱以及祂工作的成功,皆建立在祂從死裡復活這一事實上。若祂復活了,福音就是真實的;若祂沒有復活,福音就是虛假的。若祂復活了,祂就是神的兒子,與父同等,是神在肉身顯現;是 Salvator Hominum(人類的救主);是先知所預言的彌賽亞;是祂子民的先知、祭司與君王;祂的犧牲已被接納為對神公義的滿足,祂的血也被接納為多人的贖價。
  2. 聖靈的差遣取決於祂的復活,若沒有聖靈,基督的工作將歸於徒然。
  3. 由於基督是以祂子民的元首與代表身分受死,祂的復活確保並彰顯了他們的復活。祂活著,他們也必活著。若祂仍處於死亡的權勢之下,人類就沒有屬靈生命的源頭;因為祂是葡萄樹,我們是枝子;若葡萄樹死了,枝子也必死。
  4. 若基督沒有復活,整個救贖計畫就是一場失敗,所有關於其在時間與永恆中為人類及各等級天使帶來榮耀結果的預言與期盼,都被證明是幻想。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因此,聖經從創世記到啟示錄都是真實的。黑暗的國度已被傾覆。撒但如閃電般從天上墜落;真理勝過謬誤、良善勝過邪惡、幸福勝過苦難的勝利,已永遠得到確保。

基督復活之身體的性質

  1. 基督復活的身體與在十字架上斷氣的身體具有同一性,這點已由無可置疑的證據所證實。它甚至保留了釘子刺穿祂手腳的痕跡。然而,它確實發生了改變。至於改變到何種程度,聖經並未明確說明。聖經歷史中記載關於主在復活與升天之間身體性質的事實包括:(a)起初並未被清楚認出是同一個身體。抹大拉的馬利亞誤以為祂是園丁(約 20:15)。兩位門徒在往以馬忤斯的路上遇見祂,直到祂在擘餅時才認出祂來(路 24:31)。當祂在提比哩亞海邊向門徒顯現時,他們並不知道是誰,直到祂吩咐捕魚的神蹟顯明了祂(約 21:7)。(b)祂突然出現在門窗緊閉的房間裡,站在門徒中間(約 20:19;路 24:36)。(c)儘管如此,那仍是同一個物質身體,擁有「骨肉」。路加福音 24:36 所記載的顯現是超自然的,這可從它對門徒產生的影響推斷出來:「他們驚慌害怕,以為看見了魂。」我們的主安慰他們說:「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自己。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從基督的變像可以看出,祂在世時的身體就有能力在不失去同一性的情況下,從一種狀態轉換到另一種狀態。
  2. 這就是我們的主在復活後四十天期間身體的狀態。隨後,祂進入了榮耀的狀態。關於那種狀態,我們僅能從使徒所教導的、信徒復活後將擁有的身體性質中得知。我們被告知,那些身體將與基督「榮耀的身體」相似(腓 3:21)。因此,對前者的描述即是對後者的描述。這種描述存在於現今身體與信徒復活後將居住的身體之間的對比中。前者是 σῶμα ψυχικόν(屬魂的身體),後者是 σῶμα πνευματικόν(屬靈的身體)。前者適應於 ψυχή(動物生命的原則)與現今的生存狀態;後者則適應於 πνεῦμα(理性與不朽的原則)與未來的生存狀態。「自然身體」在轉變為「靈性身體」時所經歷的改變描述如下:「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強壯的。」總而言之,「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林前 15:42-44)。它仍然是一個身體,因此是物質的,保留了物質所有本質的屬性。它有廣延性,佔據空間。它有確定的形狀,即人的形狀。保羅在往大馬士革的路上、約翰在啟示錄中,以及臨終的殉道者司提反,都曾見過祂。然而,它不再是「血肉之體」,因為「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血肉之體就其本性而言是會朽壞的;因此使徒補充說:「必朽壞的也不能承受不朽壞的。」所以,「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林前 15:50-53)。未來的身體將不再受限於現今生存狀態中的需求、軟弱或情感。「在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太 22:30)。聖徒將像天使一樣,並非指他們沒有形體,而是指他們是不朽的,不需要透過繁衍來延續種族。

因此,基督復活後的身體,正如祂現在在天上所擁有的那樣,雖然保留了祂在世時身體的同一性,卻是榮耀的、不朽壞的、永恆的與靈性的。它仍然佔據一定的空間,並保留了身體所有本質的屬性。

基督復活的有效動力

在聖經的許多章節中,我們主的復活被歸因於神(作為神)或父神。在詩篇第二篇中說「你是我的兒子」的那位,在詩篇第十六篇中被那位兒子呼求:「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在羅馬書 6:4 中說,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使徒行傳 2:24 也說:「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他復活。」在使徒行傳 13:30 中說:「神卻叫他從死裡復活。」同樣,在以弗所書 1:19-20 中,我們被告知罪人是藉著那「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裡復活」而得救的。然而,在其他章節中,這被說成是基督自己的工作。我們的主談到祂的身體時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約 2:19)。又在約翰福音 10:17-18 中說:「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在羅馬書 8:11 中,根據蒂申多夫(Tischendorf)所採用的版本,基督的復活至少在結構上被歸因於聖靈。這種將同一行為歸因於三位一體不同位格的做法,符合聖經的一般慣例。神性的三個位格本質相同,因此其中一位的 ad extra(向外)行為,也就是其他位格的行為。任何外在的神聖行為,即任何終止於外在的行為,都是神性的行為;因此,同樣適當地可以歸因於任何一位神聖位格。「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約 5:19)。因此,聖經在此主題上所教導的一切,就是基督是藉著神的大能復活的。路德宗認為,基督是藉著祂的人性大能復活的,而神性的屬性在道成肉身時已傳遞給了這人性。如前所述,根據他們對基督位格的觀點,基督所有的神蹟都是祂人性獨特的工作,因此祂復活這一巔峰神蹟自然也不例外。

信仰問答